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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间三甲医院处方被黑客窃取 幕后黑手是兄弟俩

  广州一间三甲医院处方被黑客窃取 幕后黑手是兄弟俩

  潜入系统,破解密码,很多人认为很神秘炫酷,然而网络黑客非法窃取计算机数据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阿健是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毕业后,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赋闲在家。有天在家上网时,阿健看到QQ群里有人说愿意出钱买广州某著名三甲医院医生开处方的数据。阿健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就叫上自己的弟弟阿涛,一起密谋窃取该医院的数据。

  为了窃取该医院医生开处方的数据,阿健做了周密的“谋划”。做案时,他都让阿涛用无线路由器接入门诊二楼的网线,然后再用电脑进入医院的计算机系统,找到该医院用来统计开药数据的软件,进行账户密码破解。

  就这样,从2016年6月开始,阿健伙同其弟弟阿涛总共去过该医院作案5次。并将窃取的数据传送给买家,买家则支付了其总共24000元报酬。据阿健交代,买家支付时是通过快递邮寄广发银行的储蓄卡,总共邮寄了两张,每张卡余额12000元,并叫他取完钱后马上将卡扔掉。

  2016年12月下午,阿健与弟弟阿涛再次到该医院作案,当进入该医院信息系统时,医院的监控系统发出了预警信息到管理人员手机上。医院的安保人员通过调查监控,先锁定安装路由器的阿涛,并将其带回医院安保处,同时还抓获了躲在车上下载数据的阿健。两人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健、阿涛结伙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阿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阿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两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健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阿涛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